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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向邻家吹热风被起诉 法院:业主应拆除
南通中院:超出相邻关系容忍义务范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怡茜 古林
邻居家车库的空调外机正对着自家卧室,炎炎夏日,机器产生的噪声和热气让家住一楼的陈某倍感煎熬,与邻居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判决被告杨某拆除空调外机。
陈某家住在某小区一楼,邻居杨某的车库位于陈某家楼下,杨某的岳母就居住在车库内。2021年夏天,杨某为车库安装了空调,并将空调外机放置在自行搭建的车库屋檐上,靠近陈某的卧室窗户。空调外机产生的热气和噪声使陈某不堪其扰,陈某多次与杨某协商更换空调外机位置,但杨某均未同意。无奈之下,陈某只得起诉至启东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改变涉案车库用途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即该行为本身不具有合法性。虽然杨某辩称,小区里绝大多数业主都将车库改成生活起居所用,但显然不能成为国家认可的所谓习惯。杨某安装的空调外机距离陈某家卧室窗户不足50厘米,该空调运行时必然产生振动、噪声。即使杨某安装的空调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但对陈某的生活仍产生了相关影响和一定程度的妨碍,且超出了相邻关系容忍义务的范围。据此,法院判决杨某拆除空调外机。
杨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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