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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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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父亲去世后要让兄弟姐妹分担垫付的医疗费,该到哪起诉?

父亲去世后要让兄弟姐妹分担垫付的医疗费,该到哪起诉?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一帆

 

  小力的父亲去世后,小力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为由将其他继承人小楠、小雨诉至被告住所地A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分担垫付的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小楠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继承纠纷的专属管辖规则,遂裁定将案件移送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B区人民法院审理。


  小力与小楠、小雨系兄妹关系,三人的父母先后去世,父亲住院时,小力为父亲垫付了医疗费、护工费、伙食费、丧葬费等必要费用近40万元。父母去世后,兄妹三人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小楠、小雨提出自己亦垫付了相关费用,鉴于三方主张的垫付费用高于该案遗产继承范围,故法院未对垫付费用问题一并处理。父母的遗产分配完毕后,小力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为由诉至小楠的住所地A区法院,要求两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分摊垫付费用。


  小楠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属于继承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则,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父亲去世时的住所地以及主要遗产所在地均不在A区,故认为法院对此无管辖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案由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属继承纠纷诉讼,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鉴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确定主要遗产所在地,被继承人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中载明被继承人去世时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址均位于B区,因此可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确定管辖,故裁定将案件移送B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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