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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自助游遭遇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AA制自助游遭遇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组织者未尽相应安保义务担责15%,参与者自担主责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亚瑾

 


  近年来,AA制户外登山、露营等自助游活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然而,有些活动中不规范的安排也带来了诸多风险隐患。自助游过程中遭受意外,参与者和组织者该如何承担责任?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组织者承担15%的赔偿责任,其余责任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李某是一名户外活动的组织者,成立有多个户外活动微信群,并长期在微信群及视频号中发布“一日游”“多日游”等活动信息。某日,李某在其建立的微信群内发布“一日游”活动,称该线路为野山线路,风景旖旎,强度不高,老少皆宜,活动为非营利性质AA制自助游,每人需交纳60元报名费。张某系群内成员,看到群内公告后添加李某微信,并交纳60元参与活动。

  然而,张某在参与此次户外登山活动中意外坠落身亡。事故发生后,张某亲属认为李某组织的“一日游”地点并非正规旅游景区,部分路段极为危险。张某亲属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李某承担张某死亡40%的责任,赔偿张某亲属各项损失3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李某作为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多次组织人员在案涉活动地点活动,对活动地点的实际情况最为了解,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有最大可能的预见性,应针对活动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充分履行通知、提醒、注意等义务,在活动参与者出现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提醒、制止,尽可能降低活动的风险。但李某组织活动时发布的内容不仅没有对可能危及活动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事项作出说明和警示,反而可能对参与者造成该活动强度不高的误导,在活动前及活动过程中亦未告知参与者明确的活动路线,也未采取任何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李某作为组织者未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判断能力,且在进入活动场所前路边设置有警示标语提示前方系未开发区域、部分路段较为危险时,张某在未采取任何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探索自己并不熟悉的区域,使自身处于危险之中,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综上,法院酌定被告李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驳回张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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