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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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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空挂床”,超出费用谁承担?

住院期间“空挂床”,超出费用谁承担?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柏云

 

  在健康权纠纷案件中,住院时间常常是衡量被侵权人损失的重要依据,但是有的被侵权人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在无需住院的情况下故意延长治疗时间,这种“空挂床”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2024年1月,李某因琐事与薛某发生纠纷,在双方争吵时,李某动手击打薛某头部两下,造成薛某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身体浅表损伤。薛某受伤后在仙桃某医院住院治疗37天,支出门诊费1560元、住院费14200余元。后李某与薛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薛某的实际治疗天数产生争议。经审理查明,薛某虽于2024年1月入院,2024年2月出院,连续住院37天,但根据薛某的护理记录单、临时医嘱单及长期医嘱单显示,薛某在1月29日至2月2日,2月5日至2月9日期间多次离院,且在医嘱单上无任何诊疗记录,故法院依法认定薛某的实际住院天数为29天,多出8天所产生的床位费、病房取暖费、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属于薛某自行扩大的损失,应由薛某自行承担。


  同时,对薛某主张的“空挂床”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依法不予支持。最终,在本案的医疗费赔偿方面,仙桃法院依法支持15118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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