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您所在的位置: 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律师文集

买卖交易遇纠纷,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买卖交易遇纠纷,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中国法院网讯(林芬)在日常生活中,交易往来离不开合同,一旦产生利益冲突就可能引发纠纷。纠纷发生后,老百姓一旦走法律途径解决,就会面临去哪家法院打官司。那么,该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呢?

  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收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消防公司向甲公司购买机床设备等器材,消防公司先行支付80500元货款,但甲公司未能按时发货。消防公司为方便起诉,向其住所地法院闽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货款。

  经查明,该消防公司住所地位于闽清县,甲公司住所地位于邳州市,合同中不存在协议管辖的约定,且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约定。

  闽清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系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案被告住所地为邳州市,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约定,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货款,而被告提供货物为主要合同义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被告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即为本案合同履行地。因此,邳州市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享有管辖权,闽清法院据此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该案件。

  法官说法

  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法院,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签订书面协议,若存在有效的管辖条款,则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之间并未约定管辖或者协议无效,则按照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处理,即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理解,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