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您所在的位置: 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律师文集

离婚夫妻互相推诿抚养患病子女

离婚夫妻互相推诿抚养患病子女

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双方轮流承担抚养义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黄庆华 王凯旋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想让对方承担抚养脑瘫子女的责任,法院该如何裁判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利益?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离婚纠纷案,判决脑瘫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


  2017年3月,周某甲与王某相识并恋爱,后双方于2018年7月登记结婚,2021年9月,王某生育一子周某乙。周某乙出生时即被诊断为脑性瘫痪。2023年8月,双方因抚养子女及性格差异等问题导致感情破裂,均表示愿意离婚,但都声称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庭审中,原告周某甲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相对薄弱,婚后矛盾、困难较多,双方争吵不断。同时,鉴于婚生子周某乙体弱多病,母亲的关爱和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遂诉请与王某离婚,要求孩子由被告王某抚养,其每月向王某支付1500元抚养费。


  被告王某认为,孩子出生后多次住院治疗,自己目前没有固定住所且经济收入不稳定,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其同意离婚,但孩子应当由原告抚养,由其每月向周某甲支付抚养费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均表示同意离婚,故对此予以准许。同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两人现有的生活状况、抚养能力等,酌情判决婚生子周某乙由双方轮流抚养,每年轮换一次,抚养期间的生活费由实际抚养人自行负担,医疗、教育等费用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