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您所在的位置: 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律师文集

子女怠于赡养,老人可收回赠与的房产

子女怠于赡养,老人可收回赠与的房产

法院:未尽赡养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龚安妮

 

  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陈张夫妇返还房产。

  陈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2016年,张某突发肢体活动障碍,经检查、鉴定,属于身体高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多年来,夫妇二人无法与儿子取得联系,女儿小陈定居上海,仅回家探望过一次,两位老人未享受到来自子女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的赡养。

  随着年龄增长,陈某照顾张某逐渐吃力,希望小陈能回家照顾自己与老伴,并承诺将名下价值6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小陈。2023年10月,陈某在两位亲属的见证下立下遗嘱,约定名下房产归小陈所有,并在遗嘱上签字确认。随后,夫妇二人与小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申请转让登记手续,小陈未实际支付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小陈借口处理工作事宜回到上海,同时承诺尽快离职回家。但半年过去了,小陈依然不主动联系、关心父母,并以工作繁忙、抽不开身为由拒绝回家。

  2024年5月,陈张夫妇二人向法院起诉撤销对小陈的赠与,要求小陈返还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陈张夫妇对于该房产立有遗嘱,但被继承人并未死亡,故继承未开始,本案应属于赠与合同性质。双方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实际履行的仍是赠与合同,双方在赠与合同中没有关于撤销赠与的合同约定。因此,双方的争议焦点为:陈张夫妇二人诉请撤销赠与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小陈无论是为人子女,还是受赠人,均负有赡养义务。但其母亲张某瘫痪卧床长达八年,小陈长期在外地工作,并未尽到照顾和陪伴义务,也未在经济上给予支持,由此可见,小陈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故从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看,陈张夫妇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具备事实基础和法律基础。

  综上,法院判决撤销陈张夫妇于2023年10月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小陈于10日内返还房产。

  小陈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界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