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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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拓展活动中坠亡 拓展公司赔偿72万余元
中国法院网讯(严林伟 宋迎娟)单位聘请专业机构组织户外拓展,在拓展活动中员工发生意外死亡,单位在承担赔偿受害员工损失后,能否向拓展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户外拓展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员工死亡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拓展公司承担单位72万余元的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某单位与一户外拓展公司签订《户外拓展服务合同书》,约定拓展公司承接单位员工户外拓展活动服务,明确拓展公司负责活动当天所有的安全责任。拓展活动当天,一员工在高空抓杆活动项目时从高空坠落死亡。经当地监督管理局认定,拓展公司教练员与受害员工对安全装备操作不当;教练员检查不到位,未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事后单位向受害员工家属赔偿100余万元,现单位起诉拓展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100余万元。
法院认为,《户外拓展服务合同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根据合同书约定,拓展公司负责活动当天所有的安全责任,但单位员工在参与户外拓展活动时不幸坠落死亡,拓展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构成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最终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判决拓展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7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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