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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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电动车撞上违停货车 法院:电动车主担主责
来源:临海法院 | 作者:徐昊阳
连日来多地降雨不断,不少电动车主便习惯一手撑伞一手骑车。殊不知这一举措隐患很大!骑车打伞撞上违停货车致七级伤残,
事发当天下着雨,24岁的朱某骑着电动车打着伞在一条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为了挡雨,朱某将手中的雨伞往前压低了些。由于雨伞挡住了部分视线,他没有看到前方停着一辆重型货车。而电动车的速度又比较快,等朱某发现货车时已经太晚了。尽管他紧急刹车制动,车子还是以较快速度撞上了货车车尾。
这起事故撞得朱某全身多处伤残,最严重的是脑部受损,颅底骨折外加颅内损伤,还导致其右侧肢体偏瘫。经鉴定,朱某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严重影响今后的生活。
因为伤势比较严重,朱某辗转多个医院治疗,仅医药费就花去了他30余万元,后续还有漫长的治疗周期,加上误工费、伤残费等,可以说这一撞损失总计达100余万元。
而朱某家中还有两个一岁不到的孩子,巨大的经济负担让他心情很沉重。由于双方长时间未能就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朱某将重型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电动车车主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杜桥人民法庭经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如有违反,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
本起案件中,朱某驾驶电动车时手持雨伞,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更是交通违法行为。尽管货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系违规停放,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朱某在该案件中仍负主要责任,部分损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由货车方保险公司支付朱某50余万元赔偿款,驳回了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骑车手中持伞危害极大,除遮挡视线导致无法提前规避风险,单手驾驶还不容易保持平衡,特别是雨天,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及时刹车,极易发生跑偏打滑等引发事故。
遇到大风天气,持伞将加大行驶阻力,造成行车不稳。撑开的伞还容易与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等发生剐蹭,诱发事故。
建议市民驾驶电动车选择穿雨衣、防晒衣等,注意控制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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