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欠条改借条原件未收回 10万债务变成22万
中国法院网讯 (夏倩) 沉迷赌博问人借钱应急,写下10万元欠条却被要求还款22万多,双方还为此闹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吴某拿着张某写下的3张欠条和1张借条,要求张某还款22.1万元。
今年28岁的吴某做电子产品生意,张某则是吴某店里的老顾客,经常去吴某处批发电子产品倒卖赚钱。一次,张某向吴某提及自己有笔生意要做,但手头缺钱,问吴某能否先借点钱,等赚了钱一定立即归还。考虑到之前和张某的交情,吴某一口答应了。吴某称自己当时从店内拿出了21000元现金给了张某,张某随手写下了一张欠条。
本想张某只是暂时的资金周转,很快就能归还,但没过多久,张某又以进货为由再次向吴某开口借钱。虽和张某很熟悉,但这一而再再而三地借钱也让吴某心里犯起了嘀咕,此时吴某得知张某的母亲和自己的妻子是同行,吴某想如果张某的母亲能帮着妻子介绍生意,自己愿意把钱借给张某,况且张某再三保证钱很快就能归还。眼看3个月过去,张某对还款的事情一拖再拖,甚至玩起了失踪,吴某便上门找到了张某的母亲,双方协商无果。为此,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吴某称,张某4次向其借钱,分别写了3张欠条和1张借条,共计22.1万元。面对吴某的诉求,张某却称自己前前后后只借过10万元,10万元的借条是在吴某的要求下重新将所借款项合并写的,而之前的3张欠条其一时大意没有收回。
张某称,去年3月19日,自己深陷赌博,急需用钱,便向吴某开口借款,当时吴某要求其写了张21000元的欠条。张某在拿钱后很快就挥霍一空,又开口问吴某借钱,吴某承诺自己总共能借给张某10万元,要张某将10万元的欠款分开写。同年4月,张某将先前的21000元欠条改写成一张3万元的欠条,又写下一张7万元的欠条。
张某表示,在借款期间,自己曾陆陆续续向吴某还过3万多块钱,但没有要求吴某写收条,也未将欠条拿回来。之后,吴某出于担心,要求把3张欠条重新改写,合成一张10万的借条,对这些条件张某都一一答应。“当时写完借条后我就让吴某把之前的欠条扔在了垃圾桶里,我也没想过他会在我走后重新捡起来。”对于自己大意的举动,张某懊恼不已。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的母亲向法庭提供了吴某上门要债时的录音,在录音中,吴某向其母亲讨要10万借款,并拿出借款合同的复印件,当其母亲问及为什么会有两份时,吴某称因为张某没有还钱,在借款到期时要求重写一份。在法官与吴某谈话过程中,吴某的陈述也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无法自圆其说。而对于张某有无还钱时,吴某只承认了一笔七千多的。最后,经法官调解,吴某同意张某分期还款69000元。
法官提醒,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法官表示,涉及诉讼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