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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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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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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分期债务部分到期要求全部还款 法院:不支持

分期债务部分到期要求全部还款 法院:不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 (胡文龙 陈智扬)   债务人承诺分期还款,债权人在首期欠款到期后,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全部欠款,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30日,原告韩某与被告某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被告为原告儿子进行学习辅导,期限至2019年7月15日;原告交纳辅导费34000元,被告确保原告儿子在2019年考取重点高中,如未考取,被告将退还28000元。原告随后向被告付款34000元。2018年9月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被告收到原告34000元学费后,因中途停止办学,已构成违约,现承诺在2019年7月10日前退还15000元,在2020年7月10日前退还15000元。但首笔欠款到期后,被告并未退款,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欠款3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培训义务,向原告出具欠条后,理应按照约定承担还款义务。但由于根据欠条约定,仅有15000元的欠款已经到期,另外15000元的欠款尚未到期,故原告仅有权主张被告还款15000元,无权主张被告归还未到期的15000元。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教育培训费15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当事人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承诺分期还款,没有特别约定时,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提前归还全部欠款,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债权人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维权意识,在债务人做出还款承诺时,应同时特别约定:“债务人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还款,则全部欠款提前到期。”这样,只要债务人任何一期欠款违约,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全部欠款,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权利及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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