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债权债务

死者侵权家属遭索赔?法院这样判

死者侵权家属遭索赔?法院这样判

 

  中国法院网讯(涂紫薇)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曾经代替负次要责任的死者赔偿另一死者家属,故现在主责方做为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负次责的死者家属退还其代为支付的部分赔偿金,返还不当得利。

  在这起案件中,驾驶员张某在运输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及乘坐人王某当场死亡。张某所在的公司分别与死者李某的家属和死者王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该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中约定:保证王某家属因此次交通事故获赔金额不低于一定数额(其数额中已包含李某应获赔偿部分)。后李某家属因李某死亡获赔,该公司遂诉致法院,主张其曾代李某赔偿王某家属,请求认定李某家属获赔部分赔偿金构成不当得利,判令其返还该公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中死者同时是侵权行为人,对方主张由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的,其家属承担赔偿责任以其继承侵权人的遗产范围为限。李某家属对王某家属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继承李某遗产范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李某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本案中李某亦无其他遗产。且该公司并无证据证实其代赔付的行为得到了李某家属授权。故李某家属不应在李某的死亡赔偿金中承担对王某家属的赔偿责任,也无需就该公司单方行为承担支付义务,其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