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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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依据
中国法院网讯(汪程贞)父亲突然离世,两个儿子被债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父亲生前借款,“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高女士与陈先生原系朋友关系。2019年,陈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分两次向高女士借款共计3万元。直至2021年10月,陈先生因病去世,该笔借款一直未偿还。高女士遂找到陈先生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归还其父亲生前所欠借款。但陈氏兄弟认为,父亲生前并未告知他们有此笔借款,且所借的款项也没有归他们所用,故不同意归还。无奈,高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将陈氏兄弟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先生生前留有房产,陈氏兄弟均系陈先生的合法继承人。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法官告知陈氏兄弟,在继承陈先生遗产的同时,对陈先生生前所负债务,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负有偿还义务。听取了法官的解答后,陈氏兄弟同意协商处理本案。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氏兄弟当场支付高女士22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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