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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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发身体权纠纷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中国法院网讯(邱也清)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万4千余元。
原告与被告系上下楼邻居关系,因原告家漏水对被告家造成影响。被告多次要求原告维修,原告有联系过被告进行维修,但因为是吃晚饭时间,被告当时没有同意维修。2021年9月9日19时左右,被告就原告房屋漏水一事上楼至原告家中进行协商,协商未果两人发生冲突。之后原告报警,并于当晚入院接受治疗,住院治疗过程中被告向原告支付3千元医疗费。因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为身体权纠纷,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根据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法院依据被告申请依法委托有相关资质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法院确认原告合理的损失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为共计7万余元。原、被告系上下楼邻居,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应本着互相尊重、善意友好的态度和睦相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告房屋漏水对被告住房造成影响,应当及时修缮减少损失,被告在原告联系修缮的过程中,应当主动配合,双方在沟通协商的过程中应当礼貌克制。但是,原告房屋漏水给被告房屋造成损害后,原告没有及时修缮,被告也没有积极配合,双方在沟通过程中还产生肢体冲突,被告打伤原告发生于双方争执和肢体冲突的过程中,对于原告受伤的起因及产生的损失,双方都存在过错,故确认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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