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洗浴摔伤 谁来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胡庆薇)在洗浴中心泡澡时却意外摔伤,赔偿责任到底该谁来承担?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1月,邱某在广德某宾馆处洗浴,因洗浴大厅的地面湿滑而致其摔倒受伤,于次日到医院治疗,共计住院5天。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邱某遂一纸诉状,将某宾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庭审中,宾馆方则辩称,其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邱某在被告某宾馆处洗浴,被告作为经营者应当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完全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原告是从洗浴池的台阶上滑倒致伤,而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洗浴池台阶湿滑,而其自身未能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依法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结合原告的过错程度,该院遂依法认定原告自行承担35%的责任,被告承担65%的责任。
原告邱某因摔伤产生的各项合理损失共计3.2万余元,扣除被告已垫付的部分医疗费及原告报销的费用,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某宾馆赔偿原告邱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案已生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