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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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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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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想唱就唱? 一音乐会所267首歌侵权被判赔13000余元

想唱就唱? 一音乐会所267首歌侵权被判赔13000余元

 

  中国法院网讯(上官福章)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音乐会所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最终判决被告某音乐会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13350元。


  2020年7月1日,案涉音像节目著作权的权利人索尼音乐娱乐(上海)有限公司将其拥有或有合法授权著作权的音像节目的复制权和放映权,以专有的方式授权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卡拉OK经营领域进行集中管理。2021年1月5日,原告派人到某音乐会所“消费”,通过店内的歌曲点播机,依次点播了《刀马旦》《靠近一点》等267首知名歌曲,并对上述所有音乐作品的播放过程进行摄像。经比对,原告主张权利的《刀马旦》《靠近一点》等267部涉案音乐作品,与在某音乐会所经营场所内摄录的涉案同名音乐作品的内容基本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经著作权权利人授权,管理案涉作品,享有案涉作品放映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擅自使用原告管理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权益,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删除侵权作品的主张,应予支持。结合案涉音乐视听作品的类型、制作成本、流行程度、被告的经营规模以及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遂作出如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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